巡 察 公 告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1-04-12 18:11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214月上旬开始,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对安康市地震监测站开展常规巡察。依据巡察方案要求,重点受理以下三个方面问题的反映: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实施“十四五”规划情况;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贯彻党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情况;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的宗教工作政策等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检查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执行情况;围绕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发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干扰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围绕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着力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等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强化凝聚力和战斗力。重点检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执行组织制度,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情况;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选人用人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委机要保密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市地震监测站。举报电话:1529154517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xc4zu2021@163.com

根据巡察工作规定,涉及个人诉求及非本轮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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