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康市既有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的公示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1-02-03 17:06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经过深入排查,确定既有城市道路限高架2处,其中平利县十里水街1处,设施净高2.2米,净宽12米;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中段1处,设施净高4.5米,净宽18米。以上2处限高架均位于城市道路下穿桥涵,满足道路净空要求,符合《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有关管理要求》中可予保留的情形。现将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类别

位置信息

位置信息

权属信息

联系电话

所在市/

路线名城

技术等级

净高(米)

净宽(米)

设置

单位

养护

单位

审批

单位

1

限高架

安康市平利县

十里水街

主干道

2.2

12

平利县住建局

平利县住建局

平利县住建局

0915

8421981

2

限高架

安康高新区

高新大道

主干道

4.5

15

高新科技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高新科技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高新区城管执法局

(0915)

3362511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