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系统高站位 高标准 高要求 多措并举扎实整改 巩固扫黑除恶成效

作者: 冯苗发布时间:2021-01-04 09:55来源:局扫黑办  
 

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进驻我市开展督导检查后,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坚持“边督边改、应改尽改、举一反三”原则,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尤其是市住建系统物业管理领域整改工作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扎实推动扫黑除恶取得实效。

一是严把前期物业管理关。市住建局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采取招投标方式引入物业化管理模式,确保新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率100%;对已交付使用商品房小区,由街办社区引导建立小区代表议事会、网格员议事会、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宣传引导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企业进行管理;老旧小区(单位家属院)借中心城市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契机,在街办社区主导下选聘物业企业服务;未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和单位家属院,由属地社区牵头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委员会,在广泛听取业主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逐步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社会化物业服务。

二是加强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组建指导监督力度。市住建局积极主动对接属地街办社区,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换届、改选时进行业务指导,要求街办社区积极督促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按期召开,搭建小区党组织、业委会、业主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沟通平台,完善议事制度化。同时,要求市物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优势,鼓励各会员单位积极与各小区业主委员会、自治委员会对接,讲解社会化物业服务的好处,引导业主主动参与小区服务管理,解决物业进驻率低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制度。市住建局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制定了《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力推尽快实施物业管理“一费制”,解决目前收取公摊水电费、电梯费等据实分摊费用带来的矛盾;同时,已委托长安大学进行立法起草《安康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业委会成立和运行的可操作性方法,明确物业活动各方的权责,形成法规保障,使业委会的成立、运行、换届等事务合法合规,便利高效。

四是强化行业专项整治力度。市住建局紧盯行业领域重点难点,不断强化专项整治力度,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常态化巡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要求、夯实工作责任,每月开展常态化巡查,每季度实施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已对中心城区41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督查,向5家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向6家企业提出口头批评,有力的保证中心城区物业市场物业收费的规范性。另,我局房产事务中心联合街办社区,利用人口普查、城市创建、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小区自治组织依照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运行,同街办社区建立联合处理机制,处理相关物业矛盾,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