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节水型单位情况的公示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9-12-13 16:57来源:本站原创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14号)要求根据《陕西省节水型单位考核标准》相关规定,经过对安康市高新区管委会集中办公区的现场验收考察,符合申报节水型单位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1223日(为期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以下单位进行反馈。

安康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蹊

联系电话:0915-3318125

 

 

 

安康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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