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征收办发布时间:2018-11-22 11:50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安财办[2016]56号《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决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安康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数17人,其中:管理岗位7人,专业技术岗位9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征收与补偿、旧城区(包括城中村、棚户区,下同)改造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相应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房屋征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3、组织实施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市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指导。

4、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并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5、负责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征收补偿听证会。

6、负责发布房屋征收公告,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

7、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新建、扩建、改建等相关手续。

8、负责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助监管参与房屋征收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9、负责监管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使用。

10、负责统计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数据,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11、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12、负责对拟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分析按评估;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维稳工作。

13、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复议、应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4、负责组织实施已征收房屋拆除工作。

15、负责全市旧城区改造方案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旧城区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指导旧城区改造项目的回迁安置工作。

16、配合国土部门实施中心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三、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5年,我办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抢抓中省棚改政策机遇,坚持依法行政、务实高效的原则,立足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认真履行房屋征收监管职责,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卓有成效

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5000套,改造项目73个,开工建设22821户,开工率91.28%;实施货币化安置7854户,货币化安置率31%。

(一)大力争取项目资金支持。2015年,全市共争取棚改各类中省资金9.068亿元,其中专项补助资金3.75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3.418亿元、专项基金1.9亿元。中心城市共争取棚改各类中省资金2.46645亿元,其中专项补助资金0.35745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3.418亿元、专项基金1.7亿元。

(二)顺利完成开行申贷工作。2015年通过策划包装落实统贷项目12个(含西坝片区项目),总投资50.35亿元,贷款规模43.04亿元。其中市本级统贷统还项目5个(含高新区),总投资32亿元,贷款规模27.92亿元(软贷款2.83亿元,硬贷款25.09亿元);县(区)统贷统还项目7个,总投资18.35亿元,贷款规模15.12亿元(软贷款1.25亿元,硬贷款13.87亿元)。12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2个统贷项目。市政府已与国开行签订贷款合同。

(三)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在吃透中省文件政策精神、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安康市棚户区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安康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同时,在对中心城市棚户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安康中心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市本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整治类型棚户区改造的通知》等配套制度和文件,先后征求了县区、市直部门意见,将提请市政府审定。

(四)全面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对中心城市棚户区片区进行了摸底调查、规划设计、资金核算,牵头起草了黄沟、董家沟、瀛湖路片区棚户区项目改造建设方案,以及东坝(二期)、黄沟、董家沟、瀛湖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对项目进行了策划编报,办理了5大片区可研及四项审批手续,争取到开行贷款资金38.48亿元,为启动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加强督促指导,把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区和项目指挥部,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建立督查机制,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开展检查考核,有力地促进年度任务的完成。

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5年,全市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7.05万㎡;其中,安康中心城市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2.46万㎡。

(一)建立信息报送和风险评估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及时掌握县区情况,在完善房屋征收信息报送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月报制度。同时,为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问题,组织起草了《安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已报局里审定,为全市重点项目尤其是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建立防控预案提供政策支持。

(二)加快推进货币化安置。在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的基础上,围绕如何破解征收安置难题,加快推进货币化安置,更好的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我们在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安康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组织起草了《安康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房购置方案》,经有关部门讨论修改完善后报政府审定。

(三)完成重点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完成了与强健医药公司、兴华公司、东坝小学的房屋征收资金兑付及房屋拆除工作,按期向大桥指挥部交付了使用土地;完成了强健医药公司的围墙迁建工程,有力保障了城东大桥项目施工。同时,完成了汉滨区蔬菜局的土地征收交付和征收补偿资金兑付。宏远公司房屋征收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待资金兑付后实施拆除。正大医药公司的罐体迁移有关事项正在进行谈判,近期将取得成果。

三、机关管理和交办工作取得新成绩

在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中,通过开展“党员八带头”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制度建设,使干部职工素质大幅提高,机关管理井然有序,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全年,我办及干部职工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事件。

(一)认真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延伸和拓展,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党员八带头”活动,组织专题教育,用教育成果指导工作,用工作检验学习效果。同时,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棚改工作相结合,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建立棚改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破解房屋征收难题,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同时,积极参与局党委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从思想上、认识上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机关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加强机关管理,坚持每天上下班签到制度、每周一学习制度、重要事项集中讨论制度。同时,按照中、省市最新规定,对《差旅费报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等6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通过教育引导,严格管理,营造了讲民主、讲奉献、讲规矩的机关氛围,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思想觉悟、素质能力、工作作风都得到了全面提高。

(三)妥善解决城建项目遗留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逐步解决”的原则和“一事一卷宗、一事一纪要”的工作要求,对中心城市18个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取证、核实、沟通和反复研究,按照具备条件的项目、需要进一步推进的项目、需要统筹调研推进的项目分类,提出了分三批解决的处理意见,被市政府采纳实施。目前,有7个项目已得到妥善解决,11个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累计兑付资金1.085亿元(其中2014年兑付1824.69万元,2015年兑付9028.29万元)。

(四)高效办结“两案”和群众信访件。按照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案议案的要求,积极调查、研究,并与提案议案当事人见面,对办理结果征求当事人的意见,确保提案议案办理情况使当事人满意。全年办理提案议案5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同时,对局交办的信访维稳案件,已全部高标准、高质量的办理完成,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附件:

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