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作者: 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17-03-23 15:28来源:本站原创  
 

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编制《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具体参见《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访问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查阅(网址:http://zjj.ankang.gov.cn)。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jj.ankang.gov.cn)公开,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后,在网站站内打开信息公开栏目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161602,邮编:725000
  电话:0915-3234031
  传真:0915-3234031  

邮箱:akszjj@qq.com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中进行下载。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申请,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