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7-09-05 17:01来源:本站原创  
 

据《安康市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决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安康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数17人,其中:管理岗位7人,专业技术岗位9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征收与补偿、旧城区(包括城中村、棚户区,下同)改造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相应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房屋征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3组织实施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市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指导。

4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并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5负责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征收补偿听证会。

6负责发布房屋征收公告,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

7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新建、扩建、改建等相关手续。

8负责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助监管参与房屋征收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9负责监管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使用。

10负责统计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数据,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11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12、负责对拟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分析按评估;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维稳工作。

13、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复议、应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4、负责组织实施已征收房屋拆除工作。

15、负责全市旧城区改造方案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旧城区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指导旧城区改造项目的回迁安置工作。

16、配合国土部门实施中心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6年省上共下达我市棚改任务19934套,共落实棚改项目46个,截至目前已开工19952套,开工率100.1%,货币化安置14920户,占任务数74.85%。围绕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棚户区改造办法、货币化安置办法等,测算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基准价,印发了《棚户区改造法规政策汇编》。按照市政府抢抓棚改机遇的要求,加大棚改项目策划包装,在20142015年落实26个项目77.93亿元贷款的基础上,策划包装开行贷款项目14个,申贷规模34.78亿元,第一批6个项目14.37亿元贷款已落实,并已申报拨付资金;第二批8个项目20.41亿元贷款,已报国开行总行审批。同时,积极争取各类棚改专项资金,共争取棚改各类中省资金10.96亿元,其中专项补助资金2.69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2亿元、专项基金6.27亿元。中心城市共争取棚改各类中省资金3.52亿元,其中专项补助资金0.85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0.2亿元、专项基金2.47亿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稳步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2016年全市共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建筑面积21.1万㎡。其中,县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建筑面积18.95万㎡;中心城市2.15万㎡。务实高效,扎实推进,妥善处理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强化作风,廉洁自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综治平安创建创优工作。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总收入5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54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431.66元,为本级财政横向拨款收入。

22016年总支出510.32万元.

其中:工资基本支出161.58万元,项目支出348.74万元。

3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支出139.18元,包括上年财政拨款结余6.64

42016度我办无“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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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