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五个强化推进民房重建工作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0-09-20 09:39来源:本站原创  
 

为尽快解决受灾群众安居问题,平利县以恢复重建为契机,充分发挥受灾群众主体作用,采取五项措施,促进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国土、扶贫办、城建、计划、水利、交通、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8人集中办公。同时还成立了由县级领导带队的7个民房重建工作组,5个重灾乡镇派驻工作队,协助乡镇集中精力搞好民房恢复重建。
    二是强化服务,分级负责。以乡镇为单位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户,层层夯实责任,对重灾村组及无自理能力的重灾户,实行“人盯户”、“一帮一”的帮扶机制,做到了责任到人、包帮到户。明确由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7·1 8灾害农村损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民政、国土、城建、扶贫办等相关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倾斜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主动上门服务,涉及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原则上实行“零收费”。
    三是强化规划,统筹安置。本着“城乡统筹、统一规划、集中安置、设施配套、安全避险、有利发展”的要求和“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鼓励进城定居”的原则,按照“由危险地段向安全地段、高山地区向川道地区、川道地区向县城和集镇搬迂”的总体思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由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把灾后恢复重建与城乡统筹、新村建设、减灾安居、迁移式扶贫和生态移民有机结合,受灾群众自主建房、进城入镇购房和投亲靠友等方式有机结合,对条件较好的灾民实行集中安置,条件较差的灾民选择地势开阔的安全地段分散安置,在全县1 2个乡镇确定了建设规模5 0户以上的标准化集中安置社区30个,集中打造一批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新型安置社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同时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受灾户向集中安置区、集镇、县城聚集。
    四是强化管理,严明纪律。一是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严格要求全体干部坚守岗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积极主动地为灾后恢复重建服好务、履好职;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囊建款物监管。坚持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对救灾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审计。并主动接受上级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贪污、挪用、截留和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五是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一是成立了灾后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督查组,根据重建工作日程安排和重点任务进行阶段督查,坚持实行旬报、月督查制度,定期通报恢复重建进展情况,确保重建工作顺利实施。年终对灾后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重建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进度缓慢、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取消年终受奖资格,实行责任追究。
    截至目前,全县倒房重建3687户,危房加固修缮9 386户已全部启动建设,确保集中重建安置在201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分散安置在2 01 0年底全部迁入新居,危房加固修缮在2 01 0年9月底前全部竣工。